关于自来水价格重点问题问题一:齐河县主管部门没有按照国家、省、市阶梯水费一户一表的政策实施配套安装施工。问题二:经齐河发改委工作人员证实:自来水价格每方3.85元不是发改委制定的,发改委文件中写的很明确二次供水电费等费用由企业承担。物业公司存在涉嫌违规私自定价,经自来水公司现齐河周边城市自来水全部实施阶梯水价一户一表,自来水公司直供每家每户,价格为:2.95元,严重侵害全体业主
网友:您好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您的留言非常重视,要求晏城街道办事处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答复,现回复如下:经核实,针对您反映中骏雍景湾水费价格的问题,根据齐发改价格【2019】126号《关于完善城镇供水价格的通知》文件中第四条(二)对尚未实施“一户一表”改造的合表用户,暂不实行阶梯水价,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2.95元/m³的基础上提高0.15元/m³,即3.10元/m³。结合周边市场调研,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中骏雍景湾居民用水单价为3.85元/m³,具体费用明细为:自来水单价3.10元+二次供水设备运营维护费用0.75元/m³(电费0.1元+设备维护费0.22元+管理费0.1元+水损0.18元+税金0.15元)。具体收费标准都在物业管理重要信息公示监督栏进行公示。齐河县新建小区自来水公司均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,如周边绿城百合新城、清河园、清河公馆等小区水费均由物业按照3.85元/m³代收代缴,请您理解。如您还有其他问题,请于工作日致电,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。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5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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